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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08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教育硕土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需要的高层次专门。我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之一,已经招收和培养了十一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2008年我校计划在教育管理等16个方向上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30名。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报名办法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在现场打印出的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并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报考者于10月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副本。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为全国统一联考,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和政治理论五门,其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为联考科目,全国统一命题、评卷,专业课和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评卷,专业课考试与全国联考科目同时进行,政治理论课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考试时间为2008年10月25-26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报名费320元。

四、复试录取

录取由我校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划定。2008年底或2009年初我校将在网上公布上线、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时间。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持现场报名时打印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到我校研究生在职教育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和复试。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五、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培养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脱产一年集中学习方式,考生在课程修完后从第二年开始进入论文选题、开题等工作,边工作边在导师指导下撰写论文;一种是在职兼读方式,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假日进行,考生平时在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学习、研究性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各方向具体培养方式见附表备注栏,我校为有关地市教育局集中培养的有关方向考生的培养模式按协议执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在职兼读方式不少于三年)。

考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写作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获得通过者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标准

脱产学习学费为14000元,在职兼读学费为16000元。(凭我校同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可减免学费2000元)

七、参考教材

联考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出版社出版,2008版);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版)。需购买联考科目教材和专业课参考书目、资料者请与校内大学生图书服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531-86180983。

八、其他

研究生在职教育办公室联系人:许老师、于老师,联系电话:0531—86180862。

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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